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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李武璋 - 學校公告 | 2026-03-31 | 點閱數: 22
  • 一、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。
  • 二、旨揭申請期間為 115 年 4 月 1 日至 115 年 4 月 30 日止,請有意申請之家長(以下簡稱申請人)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  • 三、旨揭申請相關表件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(以下簡稱非學網站)之「相關表件」區下載「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書」及附錄 1 至附錄 6 表件,並應於 115 年 4 月 30 日前至非學網站上傳前揭文件,另將所有申請資料之紙本依教育階段別送交以下單位:
    • (一) 國民教育階段及高中教育階段與學校合作之申請案:送交設籍學校承辦處室。
    • (二) 高中教育階段未取得學籍之申請案、本市團體、機構申請案:送交本市官田區隆田國民小學。
  • 四、旨揭審查作業(面談)線上預約時間自 115 年 5 月 7 日(星期四)上午 10 時起至 5 月 15 日(星期五)中午 12 時止,請申請人自行至非學網站完成預約,逾期未完成者,將由承辦學校逕行安排,屆時仍須依通知時間親自出席。
  • 五、倘有申請相關疑義,請至非學網站「Q&A」區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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